1998年6月12日
马拉多纳因打伤记者被判刑
| 1998年6月12日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枪击记者一案被判处两年 十个月有期徒刑,但缓期执行。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地方法院以“多次侵犯,伤害,武力威胁他人”的 罪名今天作出这一判决。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这一案件在历时4年后终于 有了一个明确的“说法”。 在接到这个判决后,马拉多纳的第-个反应是“至少我可以不去监狱 了”,随即便宣布他明天就去法国观看阿根廷队在本届世界杯上的比赛。 据当地新闻媒介报道,对这-判决,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不满意,都已 表示要提出上诉。马拉多纳的律师说,法官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马拉多纳袭 击记者;而原告的律师则表示,这-判决量刑过轻。 1994年2月,马拉多纳用气枪打伤在他住宅门日追踪采访他的四名记 者,受伤记者事后立即将他告上法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