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6月12日
马拉多纳因打伤记者被判刑

    1998年6月12日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枪击记者一案被判处两年
十个月有期徒刑,但缓期执行。

   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地方法院以“多次侵犯,伤害,武力威胁他人”的
罪名今天作出这一判决。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这一案件在历时4年后终于
有了一个明确的“说法”。

    在接到这个判决后,马拉多纳的第-个反应是“至少我可以不去监狱
了”,随即便宣布他明天就去法国观看阿根廷队在本届世界杯上的比赛。

    据当地新闻媒介报道,对这-判决,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不满意,都已
表示要提出上诉。马拉多纳的律师说,法官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马拉多纳袭
击记者;而原告的律师则表示,这-判决量刑过轻。

    1994年2月,马拉多纳用气枪打伤在他住宅门日追踪采访他的四名记
者,受伤记者事后立即将他告上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