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4年7月28日
摇滚舞流行美国

  摇滚舞是美国现代交谊舞之一。“摇滚”一词原为黑人用语, 带有性的含
蓄意义。1934年第一次被介绍给公众,那时,博丝维 尔姐妹唱了一首名为《摇
滚》的歌曲,成了当年最流行的歌曲之 一。1937年又有一首名为《为我摇摇
它》的歌曲被一些乐队录制 下来。1954年,中西部的一名叫阿兰-弗里德的唱片
广播节目主 持人转到纽约市的文斯电台,他主持的《摇滚乐晚会”成了最受 欢
迎的节目。从此,摇滚乐便在美国居领先地位。

  这种早期的并不复杂的摇滚乐形式实际上是为“玩笑”舞蹈 写的“玩笑”
音乐。摇滚舞是对舞厅舞蹈的最后一击,因为摇滚 舞每个人都有一套跳法,反
映了青年们狂放不羁、玩世不恭和对 未来丧失信心的心理状态。大约从1965年
起,“酸性摇滚乐”企 图再现人在麻醉药作用下的昏头昏脑的感觉,此种音乐
在吸毒的 青少年中颇为流行。还有一种摇滚乐叫“脑袋音乐”,它试图加 强人
吸食大麻叶的感觉。摇滚舞是美国青少年中一种颓废没落情 绪的表现。